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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消息!《甘肃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2023-02-01 11:45:38    来源:文旅头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甘肃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办法》共6章31条。

根据《办法》,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文化和旅游部、甘肃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省内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信息处归口管理全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

《办法》提出,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特殊技术要求,对没有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甘肃省地方标准。甘肃省地方标准是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行政管理职责,围绕重要产品、工程技术、基本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等所需制定的公益类基础通用标准。甘肃省地方标准每年都应通过相关部门公开征集项目建议,经过立项、评审等程序后将下达地方标准计划。起草单位对地方标准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实验等程序后形成地方标准草案。草案要征求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多方面的意见,并在相关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每年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具体由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信息处负责申报、列支。市县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对国家和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立项的标准计划,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起草单位申请和实际情况,给予起草单位适当经费补助;对于主导起草文化旅游领域国家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补助不超过12万元;对于主导起草文化旅游行业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补助不超过10万元;对于主导起草文化旅游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补助不超过8万元。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标准化工作发展需要,适时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创建,并对确定的创建单位给予经费补助,每个试点示范单位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来源 中国旅游新闻客户端

关键词: 地方标准 行政部门 科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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